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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八议制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上引礼入律,形成许多新的法律原则或制度,使由汉朝开始的礼法结合得到进一步发展,八议制度既是其中之一。 八议制度,是八类权贵人物犯罪以后,大罪必议,小罪必赦,享受特殊优待,司法机关不得擅做处理的制度,八议为一议亲,二议故,三议贤,四议能,五议功,六议贵,七议勤,八议宾,八议制度的直接渊源是《周礼》中的以八辟丽邦法,自曹魏《新律》始正式载于律文,《唐六典》卷六称是八议入律...
日期:2026-02-10 -
何为八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八议”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 议亲,指皇亲国戚。议故,指皇帝的故旧。议贤,指依封建标准德高望重的人。议能,指统治才能出众的人。议功,指对封建国家有大功勋者。议贵,指上层贵族官僚。议勤...
日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