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起源于公元前1600-1066左右。公元前223年,秦国大将蒙括带领兵马在中山地区与楚国交战,双方打得非常激烈,战争拖了很长时间。
为了让秦王能及时了解战场上的情况,蒙恬要定期写战况报告递送秦王。那时,人们通常是用分签蘸墨,然后再在丝做的绢布上写字的,书写速度很慢。
于是,这个时候的蒙恬十分苦恼,因为那种笔写战况报告的话,不仅速度非常的慢,还十分的影响情绪。还容易把绢给弄脏了。所以,他就萌生了改笔的想法。
而有一天,他打了几只野兔子回军营。因为打的兔子多,拎在手里沉沉的,凑巧一只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痕迹。这个时候的蒙恬便萌生了用兔毛来写字的想法。
他剪下了一条兔尾巴,并且把兔尾巴插在竹管上,想要用它来写字,但因为兔毛很油,并且不吸墨水,所以写出来的字效果非常的差,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字。
蒙恬不死心的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的不行,就连平时用来写字的绢都被他给弄脏了,生气的他把改良的那支兔毛笔给扔了,但蒙恬却依旧不死心的想要研究别样的笔。
一天,他走出营房,想透透新鲜空气。走过山石坑时,他又看到了坑里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笔”。蒙恬将它捡了起来,用手指捏了捏兔毛,发现兔毛湿源源的,毛色变得更白更柔软了。
蒙恬大受启发,马上跑回营房将它往墨汁里一蘸,兔尾这时竟变得非常“听话”,吸足了墨汁,写起字来非常流畅,字体也显得圆润起来。
原来,山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碱性水的浸泡,兔毛变得柔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