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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度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要注意的是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法律依据: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日期:2026-06-22 -
首诊负责制的基本要求
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一)凡来医院就诊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
日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