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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时工作时间怎么算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即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对于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法律依据】...
日期:2026-06-04 -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需企业报经当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任意扩大范围。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不区分制度工作日与公休日...
日期:202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