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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日期:2026-06-12 -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
财产保全是一种限制财产的措施。在诉讼活动中,为了保证将来判决的执行顺利,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财产保全,从而限制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阻止其缩减财产。当当事人没有提出财产保全,而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时,法院可以直接裁定进行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条件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申请。 财产保全内容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
日期:202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