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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是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日期:2026-06-30 -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规定如下: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和实际情况,有相应的规定。对于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通常不超过10年;对于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对于法律规定有效期、受益年限和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等,如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在有效期内可按月摊销。同时,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按照一定的方法进行分配,使得摊销金额能均衡各期的损益...
日期:202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