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有没有选举权
发布时间:2026-02-07 21:57:07

精神病人本身是有选举权的,但是因为病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

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文字信息+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仅用于学习参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

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

Copyright © 卖艺吧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