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内容
发布时间:2026-02-07 11:28:26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2、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

3、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

4、不准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

5、不准在林地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

6、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

7、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8、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9、不准小孩、痴、呆、傻人员在林区玩火。

10、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十不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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