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20:56:01

1、根据《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高委发〔2019〕5 号)和《高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高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机改〔2019〕1 号),制定本规定。

2、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是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3、中共高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高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高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高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教工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教工组日常工作。县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工组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工组的统筹协调。

高县教育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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