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区
发布时间:2025-11-15 16:58:01

1、萝岗区(已撤销),是广州市原辖区,曾经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部,与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相邻,是广州城市发展“东进”战略,发挥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城乡发展,2005年 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基础上,整合周边农村地区,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393.22平方公里。

2、下辖夏港街、萝岗街、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5街1镇,共30个居委会、28个村委会,全区户籍人口17.16万(六普)。

3、全区共有生产性企业632家,其中规模以上394家。

4、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

5、国务院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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