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副大军区副职、个别正军职
相当于地方省、部级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党校校长,**办公厅主任等。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备注
1.军衔与军队职务有一定的对应关系,与地方行政级别并无直接对应关系;而军队职务与地方行政级别才有对应关系.军委委员享受国家领导人待遇,实际是不低于国务委员。这从我们国家的军委与国务院是平行并列对全国人大负责就可看出。而且军委委员的工资也是对照国务委员并高20%。
2.兵团级在1989年正式取消。
3.大区级、四总部、军委委员级大体上可以对应地方国务委员级别。军委副主席对应副总理。但是,由于军队的等级为15级,地方为10等13级。所以,大区级、四总部、军委级对应地方级别是略微显得有些不完全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