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内容

1.十要:

一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三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七要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细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学生,保证教学质量;

八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促进家校沟通和谐;

九要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不良行为;

十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2.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坦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

二、不准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较早标准;

七、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八、不准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九、不准在考核、评优、晋级、提升中,舞弊作假、拉选贿选,欺骗组织;

十、不准从狭隘利益出发,发牢骚、泄私愤,拉帮结派,闹不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