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是靠前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适用于18岁以下的任何人,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该公约由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美国是世界上较早一个没有签署该公约的国家。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
《儿童权利公约》是靠前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适用于18岁以下的任何人,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该公约由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美国是世界上较早一个没有签署该公约的国家。